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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方便使用者瀏覽查詢,本計畫將新詞分為17類,撰寫者須擇取一至三類適宜的分類標註於詞條中。 | 為方便使用者瀏覽查詢,本計畫將新詞分為17類,撰寫者須擇取一至三類適宜的分類標註於詞條中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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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每條詞條,皆須包含「詞目」、「詞義」與「分類」三部分。 | |||
# 詞義採用精簡的淺白口語書寫,直接解釋詞目於語言中傳達的意義、概念,若有必要,可由字詞構造切入說明。 | |||
# 若為多義詞,則依生活中常見、次常見等排序書寫,使用編號格式為「1.」、「2.」 、「3.」......依序往下。請參考範例【[[滅火]]】。 | |||
# 詞目若有其他異形或變形,可視為副條詞目,附注於主條詞目的詞義說解之末,並以「也作」標示,中間均以頓號間隔。副條詞目的詞義逕以「參見【主條詞目】」撰寫。請參考範例【[[截圖]]】、【[[擷圖]]】。 | |||
# 詞目為諧音詞,詞義逕寫原義。請參考範例【[[嘉玲]]】。 | |||
# 詞目為外來語(音譯),詞義逕寫該語言名稱,後接原意(可省略),再提供釋義。請參考範例【[[酷碰券]]】、【[[掰掰]]】。 | |||
# 詞目若有簡稱詞或為某詞之簡稱,統一用「簡稱為某詞」、「某詞的簡稱」。請參考範例【[[人肉搜索]]】、【[[網紅]]】。 | |||
'''四、特別注意:''' | |||
# 本網站屬「不特定人」且「多數人」可見之公開場合,您在網站中留下的一切訊息,若衍生相關法律問題,須自負文責。您提出的詞條建議,本院保留修改及是否上線的權利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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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23年1月13日 (五) 11:30 的最新修訂
本網站提供常見新詞與流行語基本釋義的查詢服務,並歡迎大家共同增修內容。使用時請先詳閱並遵守下述原則:
一、收錄原則:
本網站收錄臺灣新聞媒體及網際網路中常見的新詞、流行語。
- 本網站收錄臺灣新聞媒體及網際網路中常見的新詞、流行語。
- 新詞,指近年來因應新生事物或新創造的詞語,以及新添詞義的既有詞語。
- 流行語,指某一時間內盛行某地或某階層的流行語。
- 不收錄涉及種族、國籍、宗教信仰、年齡、性別、外貌、職業……等有可能產生爭議的詞彙。
- 不收錄攻擊、髒話與性相關的詞彙。
- 不收錄真實人名、地名、商標、組織機構及國家名及其暱稱或戲稱。
- 不收錄專有名詞及學術名詞。
- 不收錄可從字面上了解的短句。
二、詞條分類:
為方便使用者瀏覽查詢,本計畫將新詞分為17類,撰寫者須擇取一至三類適宜的分類標註於詞條中。
- 個人資料
- 日常起居
- 職業
- 休閒、娛樂
- 交通、旅遊
- 社交、人際
- 身體、醫療
- 購物、商店
- 購物、商店
- 餐飲、烹飪
- 公共服務
- 安全
- 自然環境
- 社會
- 文化
- 情緒、態度
- 科技
三、詞條撰寫原則:
- 每條詞條,皆須包含「詞目」、「詞義」與「分類」三部分。
- 詞義採用精簡的淺白口語書寫,直接解釋詞目於語言中傳達的意義、概念,若有必要,可由字詞構造切入說明。
- 若為多義詞,則依生活中常見、次常見等排序書寫,使用編號格式為「1.」、「2.」 、「3.」......依序往下。請參考範例【滅火】。
- 詞目若有其他異形或變形,可視為副條詞目,附注於主條詞目的詞義說解之末,並以「也作」標示,中間均以頓號間隔。副條詞目的詞義逕以「參見【主條詞目】」撰寫。請參考範例【截圖】、【擷圖】。
- 詞目為諧音詞,詞義逕寫原義。請參考範例【嘉玲】。
- 詞目為外來語(音譯),詞義逕寫該語言名稱,後接原意(可省略),再提供釋義。請參考範例【酷碰券】、【掰掰】。
- 詞目若有簡稱詞或為某詞之簡稱,統一用「簡稱為某詞」、「某詞的簡稱」。請參考範例【人肉搜索】、【網紅】。
四、特別注意:
- 本網站屬「不特定人」且「多數人」可見之公開場合,您在網站中留下的一切訊息,若衍生相關法律問題,須自負文責。您提出的詞條建議,本院保留修改及是否上線的權利。
- 請勿在本網站中建立任何對外或對其他網站的超連結,但可建立本網站詞條間的超連結。
若您有意願,可參考待撰寫詞條的詞目,並參考首頁的說明。